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如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应

2023-08-31 16:58:18 来源: 腾讯网

南京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近3年

成效如何?


(资料图)

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要报备审核吗?

液化气站监管亟待加强

常州钟楼区248套精装房交付

业主为何拒绝收房?

8月29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学锋、副厅长陈浩东走进《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倾听群众诉求,答疑解惑。

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学锋

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浩东

01

南京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近3年

成效如何? 

2020年11月1日起,《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南京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记者走访发现,有的小区垃圾分类收集亭分类齐全,地面整洁,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认真负责,耐心指导居民规范分类投放垃圾。

但是也有的小区居民直接将整包垃圾塞进投放口,垃圾混放、乱放的问题比较突出,日常也没有垃圾分类指导员指导,还有的小区垃圾分类亭并没有真正投入使用,垃圾散落一地,卫生情况堪忧。

回应:

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全民共同参与

垃圾分类后端也分

南京市城管局局长金安凡介绍,三年来,南京在全市5582个小区建成了一类垃圾分类收集点3854个,二类收集点7220个,还设置了规范化的棚点和流动收集点,总体上基本实现垃圾分类收集的全覆盖。

目前群众对垃圾分类的体验感、舒适度感受不是很好,各个小区垃圾分类的发展水平还不平衡,主要是因为有的小区空间受限、收集点落不下来,造成收集点数量不多。有的建成了二类收集点,容量小,功能不全,居民投放的体验感不强,还有的物业管理单位没有很好的扛起责任,对收集点的管理、日常维护不到位,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群众意见较大。

近期城管部门开展了南京市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情况的普查,发现垃圾分类成效比较好的小区占三分之一左右,成效一般的50%,成效比较差的15%。

金安凡局长表示,下一步他们将重点抓两头,带中间,通过加大新的收集点建设力度、完善各个收集点的功能、压实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任三个方面,让典型小区发挥引路作用,对差的小区增优,带动整个南京所有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水平进一步提升,给老百姓一个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学锋肯定了南京垃圾分类工作,她认为,南京的工作还是不错的,住建部在各个省市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估中,江苏在第二档,13个设区市只有苏州是全国第一档,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她说,垃圾分类设施选址困难,存在邻避效应,垃圾房布点需要大家支持和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实施主体是每一位居民,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

有居民担心前端垃圾分类,后面不分,她公开回应,后期同样落实分类,从车辆到后面的末端处理设施,都会分类。

02

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要报备审核吗?

南京市民李先生反映,他注意到,有无障碍通道被占用或改变了用途,他想咨询,改变无障碍通道的用途,需要报备审批吗?如果发现无障碍通道被占用,又该如何反映呢?

回应:

可直接拨打12345热线反映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张跃峰表示,坡道、盲道、电梯、无障碍停车位、交通设施上的盲文或语音提示,都属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容,不同事项有不同的管理权限,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他建议市民发现此类问题,可以直接拨打12345服务热线反映,有关部门会跟进处理。

03

液化气钢瓶非法充装工业丙烷

销售未落实实名制要求

淮安市洪泽区市民向《政风热线》反映:当地有4家充气站,为了招揽生意,在液化气钢瓶里充装工业丙烷,送到周边的餐饮企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但是职能部门表示工业丙烷气体检测是难题。

记者调查还发现,当地瓶装液化气销售未落实实名制要求,记者购买时提供了一个身份证号码和虚假的姓名、地址,淮安智慧燃气平台上却显示正常。

回应:

立即约谈并督促企业整改

淮安市洪泽区住建局局长李纯表示,燃气监管问题上存在的不足,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并以此为契机,严格落实问题整改。

下一步将立即组织约谈企业,敦促燃气企业整改,加强对液化气企业的监督,严格落实瓶装液化气实名销售。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浩东认为,制度的落实是首要的,不能以优化服务为借口不执行制度。实名制应该形成闭环,可以通过百姓监督的方式,规范液化气经营市场行为。

04

常州钟楼区248套精装房交付

业主为何拒绝收房

今年7月份,常州市钟楼区凯悦中心花园新房交付,10栋业主发现,新交付的房屋存在诸多问题,厕所和房间的门框受潮发霉,使用材料达不到消防要求,卫生间的门和淋浴间或马桶相撞不能完全打开,进户门打开会出现人撞人的情况,地下室积水、坡道没有雨棚等等。

业主多次向常州市住建局反映,工作人员回应,百分之七八十的问题属于品质提升的问题,只能协调,跟建设单位提出要求,由建设单位落实整改。

回应:

对小区进一步组织核查

常州市住建局局长彭峻表示,住建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抽查,有些问题难免会漏掉。

对该小区将进一步组织核查,对违反规范的,坚决要求开发商和建筑商进行整改,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或扣除业绩信用分,严重的将进行处罚或上黑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蒋惠明表示,对精装修房的质量问题,应该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在设计环节把好质量关,加强质量监督,积极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的试点工作,强化验收管理,落实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随着建筑产业化,个人对精装修房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学锋认为,省市住建部门和房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个新形势,要从制度建设上加强对于包括精装修房的监管,推动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同时要加大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通过社会监督及时解决问题。

05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可以补录个人业绩吗

南京的王先生是一名建造师,他曾负责多个地产项目,但是近期他换工作时发现,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个人业绩”一栏中无法查询。

他联系原单位,回复说2018到2019年,信息录入时系统中的数据无法和省平台连接,当时整个浦口区都不能录入。他想咨询能否补录“个人业绩”?

回应:

地方主管部门上报后可以补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汪志强表示,2017年年底,省平台正式上线。南京市是全国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城市,单独有一个系统,没有跟省平台对接,直到2021年,双方才实现了平台的对接。

针对这种情况,省住建厅下发文件,明确了可以补录,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把真实的情况上报,省厅开通补录渠道,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工作人员:025-51868872。

来源:《政风热线》节目组

编辑:小鱼儿

节目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点—1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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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FM93.7 苏南FM95.3苏北地区FM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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