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医保局发布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指南

2023-07-11 09:39:16 来源: 半岛晨报


(资料图)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为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工作,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报销标准及申请手续,7月10日,大连市医保局发布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指南,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申请相关内容进行公告。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采取向承办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2023年大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6家公司)共同承办。

此次承保责任期为2023年1月1日零时起到2023年12月31日24时止。2023年度参加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均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责任期间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参保人如不再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时,同时也不再享有大病保险待遇。

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大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政策规定的门诊治疗或异地就医治疗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即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为大病保险理赔部分。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2000元,10种儿童血液病、实体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嗜血细胞综合征4种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6种儿童实体肿瘤疾病)的患儿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1000元。保险有效期内,只扣减一次起付线,以后各次不再扣减起付线。

特殊群体的支付比例为:10种儿童血液病、实体肿瘤群体大病保险理赔部分的支付比例为70%。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大病保险理赔部分的支付比例为75%。

高值药品支付比例为:在门诊享受高值药品待遇的城乡居民,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购药费用,由大病保险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标准继续支付,高值药品个人自付部分不计入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 苯丙酮尿症患儿在定点救治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疗和特食门诊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大病保险按70%进行支付。

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偿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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