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龙电业: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4-22 05:58:52 来源: 证券之星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我们作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

于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66,284.45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 利 润 -716,020,362.27 元 , 本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705,354,077.82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

                                《公司章程》

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

指标:营业收入扣除》要求年报审计机构对公司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等因素影响,公司年报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

范围及工作内容有所增加,经双方协商,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增加至45万元。增加审计费用

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调

整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

格,是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

意见。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法》

 、《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

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丽红女士、

李昆鹏先生、王翔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陈丽红   李昆鹏   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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