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加强经费管理

2023-01-16 20:57:04 来源: 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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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县级医院重症和传染病医疗资源建设;继续做好财政对医保基金负担的疫苗和接种费用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等。

通知提到,准确把握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的形势变化,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财政部门职责,扛牢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努力做到工作布置更细致、政策措施更周全、经费保障更到位、经费管理更规范,高效协同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落实经费保障、加强经费管理的职能。

通知提到,要按照“保健康、防重症”的总体要求,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苗和接种以及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所需支出。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重点加强县级医院重症和传染病医疗资源建设,做好农村地区急诊急救、重症等资源横向统筹和扩容改造。支持地方使用政府一般债券、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领域项目建设,做足医疗救治特别是重症救治的应对准备,着力保障好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另外,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集中力量保障疫情防控必要支出。适应当前应急需要,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建立完善防疫物资、医疗救治物资等急需资源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决不能因为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于已明确的医院补助资金,要限期拨付到位,拖欠的要尽快拨付,帮助医院疏解困难,确保正常运转;需要紧急配置的资产,简化配置审批程序,在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快速高效配置,统筹调配使用。

通知称,各级财政部门要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回应各方关切,落实好患者救治、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以及疫苗接种等政策,确保相关政策有序衔接、平稳过渡。要配合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患者救治费用结算流程,准确核算医保支付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确保患者救治费用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到位。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将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于经审核认定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同级财政部门要按月及时拨付。同时,继续做好财政对医保基金负担的疫苗和接种费用补助资金拨付工作,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保障疫苗经费需求。

通知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管好用好防控经费的重大意义,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又好又快拨付、安全合规使用,确保疫情防控补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规范疫情防控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地方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做好资金的追踪问效,必要时开展抽查。对挤占挪用、截留侵占、虚报冒领、违规发放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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