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东鹏控股(00301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08-23 14:08:52 来源: 中财网

独立董事关于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担保和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

本报告期,公司所发生的担保事项均为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间提供的银行授信融资担保,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认为: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 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会计信息,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按有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甘清仁 路晓燕 殷素红

独立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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