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磊:城中村改造的四大经济意义

2023-08-29 08:33:09 来源: 观点机构

夏磊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是在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高度作出的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工作部署。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消除城市建设治理短板、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条件、扩大内需、优化房地产结构,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也是群众的迫切需要,是一件难而正确的事。

本轮城中村改造立足实际,更强调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与上次棚改显著不同。


【资料图】

一是聚焦核心城市。本轮城中村改造率先从21个超大特大城市开展,七普统计21城的常住人口总数达2.9亿,202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房地产投资、土地出让金占全国比重分别为22.1%、37.7%、37.5%、34.4%,2022年GDP总量是全国的32%。如果加上14个I型大城市,35城常住总人口达4亿,202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房地产投资、土地出让金分别占全国的32.8%、50.3%、50.3%、48.4%,2022年GDP总量是全国的43.3%。

二是有针对性调整房地产供需结构。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总体供需基本平衡,但存在结构性问题,一二线城市房地产的主要问题是核心区域土地供给不足。本次城中村改造通过盘活核心区域中的城中村土地,在核心区位增加土地供给,达到平衡供需结构的目的。

三是政策机制更完善。在资金上,全市范围内统筹改造资金,既可按市场化原则提供商业银行贷款,又可将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未来政策性资金也可能进入;在土地和规划上,实行净地出让,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出台地方性法规,创新存量土地使用方式。

总体而言,本轮城中村改造是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具体实践,既注重民生福祉,又能弥补城市建设发展短板。

城中村改造的经济意义值得重视。

第一大经济意义是改善民生,实现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当前城中村"脏乱差"的现实,与人民"住好房"需求相背离。第一,建筑老旧,存在安全隐患。城中村存在较多年久失修建筑,房屋逐渐破损老化,同时私搭乱建、擅自加层等违法改扩建现象严重,不满足基本的建设标准。还存在分布高密、电路老化、私拉乱接、物品堆放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问题,留下用电和消防隐患。第二,住房基础设施不完善,居住条件差。由于建筑规划缺乏监督指引,房屋成套率低,缺少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存在道路狭窄、排水不畅、缺乏固定的垃圾存放场所等问题导致居住环境差。第三,缺乏公共服务配套。城中村位于城市建成区内,但未被城市公共服务覆盖。大量青年人、新市民居住于此,为城市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却无法享受城市发展带来的红利。

城中村改造是实现居民"住好房"的高效路径。一是改造老旧房屋,提升居住安全性。城中村自建房往往缺乏专业设计和安全规范,抗灾害能力低,针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城中村房屋,可拆除新建;针对失养失修失管、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房屋,可进行经常性整治,防范风险隐患,提升居住条件。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住舒适性。为城中村居民补齐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配套短板,提高住房成套率,进行市政设施更新、推进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打造户外活动场地等便民设施。三是增设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城中村改造可重新对城中村区域进行规划设计,增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公共服务设施控制千人指标,设置教育、医疗、文体、商业等配套,为居民打造 "十五分钟生活圈",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第二大经济意义是形成有效需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城中村改造拉动内需主要涉及四大方向:新建商品房销售和投资,包括为拆迁户提供的安置商品房、货币化安置的业主非定向再置业、改造地块腾退后供应的新建商品房、腾退后新增保障性住房;住房租赁消费,供给端有村民将富余的安置房出租,需求侧有异地安置期间村民阶段性过渡租赁和原有租户再租赁;房地产相关产业链的消费和投资,带动建筑业、机械工业、电器机械、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等房地产上下游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包括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公共交通、水电气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

预计5年改造周期内,乐观情形下21城累计拉动住宅销量9.7亿平方米、占全国住宅总需求量的17.0%;谨慎情形下拉动2.8亿平方米、占比4.9%。如果按照房地产销售面积比例将范围扩大到含I型城市的35城,预计乐观、谨慎情形下改造期内累计拉动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分别为14.4、4.2亿平,分别占全国商品住宅需求总量的25.3%、7.3%。

预计5年改造周期内,21城在乐观、谨慎情形下共计拉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分别为11.6、4.2万亿元。如果按照房地产投资比例将范围扩大到含I型城市的35城,乐观、谨慎情形下改造期内累计拉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分别为15.5、5.7万亿元。

第三大经济意义在于补齐城市建设治理短板,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从城市规模看,《"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积极破解"大城市病",推动超大特大城市瘦身健体。我国过去许多中心城市进行"摊大饼"式的发展,城镇化不彻底,过度追求扩张,导致交通、人口、生态环境等方面问题突出。从城市管理效率看,城中村的用地性质主要为集体土地,长期游离于城市规划之外,村民、村集体自发推进经营粗放、用地不规范,甚至出现违法建筑状况,城市整体空间规划割裂、管理效率低,导致发展不均衡、质量不高。从城市功能看,好的城市风貌应该是职住平衡、有完备的产业配套,能解决部分居住区就业。但当前城中村大多是简单的杂乱居住区,产业缺失或老化,亟待升级。

城中村改造是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第一,引导城市集约化发展。通过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产业结构,使城市的发展模式由追求"大而全而散"转向追求"特而强而优",从而约束城市规模。第二,提高城市管理效率。通过对土地性质重新规划,使城中村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城市公共资源向更加紧凑、高效的方向发展。第三,植入产业。以城中村改造为契机,结合城中村自身情况,发展合适产业。对无产业型城中村,依据城中村自身资源建立合适产业;针对产业型城中村,进行产业升级。因地制宜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先进产业,带动经济发展。第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腾挪核心区地块,选择优质合作单位综合评价出让或带设计方案出让。通过引入相关产业或城中村原有产业升级,带动就业与周边物业价值提升,增加持续性利税收入。

第四大经济意义是调整供需格局,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经过多年发展,城市核心区可供地块锐减,尤其是一二线城市,缺乏核心区土地供应。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核心区住宅用地供应十分稀缺,土地供应郊区化,但大量购房者的购房需求、租房者的租赁意愿回归城市核心区,造成了大城市住房供需错配的矛盾。城中村改造可以把城市核心区的土地重新释放供应出来,在此基础上,建造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建筑,满足多方需求。

城中村改造不仅调整优化供需结构,更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的供给侧改革。一是释放核心城市优质土地资源。城市核心区土地的使用价值远超城郊土地,属于优质地段,经过多年发展这部分土地已所剩无几。将原本占用城市核心区的建筑拆除或修缮,增加城市核心区的土地供应,能有效改善城区土地供应不足的问题。二是增加城区改善型商品房供应,顺应改善需求向核心区回流的趋势。当前,购房者回归理性,更注重通勤时间等与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居住功能属性,其购房需求逐步回归城市核心区。城中村改造所释放的地块,有助于增加改善型住房的供应。三是增加租赁供给,实现职住平衡。城市核心区住房供不应求,使得其房价、租金皆居高不下,给年轻人、外来人口造成了生活压力。将城中村占用的土地腾挪出来,在此基础上建造容积率高的建筑,增加租赁住房数量,有利于满足城市净流入人口的需求,降低通勤成本为城市发展吸纳更多人才。

风险提示:对房地产政策解读偏差;数据可得性受限,部分数据口径不完全一致,斟酌比对使用;测算预设条件局限性导致与现实情况偏差;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等风险。

证券研究报告:《城中村改造的四大经济意义》

对外发布时间:2023年8月27日

发布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分析师:夏磊

SAC编号:S0350521090004

夏磊 国海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观点新媒体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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